距里約奧運正式開幕僅剩一周時間。這場四年一度的體育盛宴所牽動地當然不只是奧運選手的心,相信各大品牌的營銷大拿們更是躍躍欲試,想在這饕餮的營銷盛宴中分一杯羹。但在國際奧委會(IOC)那里,保障官方贊助商的商業(yè)權益尤為重要,畢竟贊助所帶來的收益是僅次于賽事直播外的最大營收份額(45%)。
IOC每年都會頒布一項奧運營銷Rule 40來約束非贊助商在奧運營銷上面的動作,但伴隨今年Rule 40政策的適度放寬,今年的Rule 40也被戲稱為"Relaxed Rule 40",這一新規(guī)勢必對奧運營銷格局產(chǎn)生重大影響,這也使得非贊助商們有了更大的營銷底氣。
在過去的奧運節(jié)點中,在IOC Rule 40的限定制約下,像麥當勞、寶潔和Visa這樣的官方贊助商在奧運營銷方面是具有壟斷地位的。所有奧運選手嚴格禁止在社交網(wǎng)絡上發(fā)布有關非官方贊助商的推文,同理,非官方贊助商也禁止使用奧運選手的形象來打廣告。而在去年2月,IOC對營銷規(guī)則予以修改:新規(guī)允許奧運選手可以出現(xiàn)在常規(guī)廣告中,但不能涉及奧運會,或是奧運相關的IP(比如奧運五環(huán)、奧運會、2016、里約等具有奧運指代意義詞匯);同時,新規(guī)開始允許奧運選手在社交網(wǎng)絡上發(fā)布關于非贊助商的推文,但也要以禁止出現(xiàn)上述奧運IP詞匯為前提。
下面為IOC規(guī)定的奧運期間非贊助商禁用的相關詞匯。
美國國家奧運會(USOC)率先應用了這一新規(guī),并規(guī)定非贊助商及美國奧運選手若想借勢營銷,需在2016年1月27日前向USOC提交申請,申請包括廣告計劃和社交媒體campaign,同時廣告需在3月27日前上線。
截止到目前來看,表現(xiàn)最突出的一家非贊助商要數(shù)美國高端運動品牌UA(Under Armour)了。雖然UA為非官方贊助商,但UA贊助了250名奧運選手,包括奧運賽場上呼聲極高的菲爾普斯。UA以 “Rule Yourself”為主題發(fā)布了兩則傳播甚廣的廣告片,分別以美國女子體操隊和菲爾普斯訓練為場景的廣告片,后者還贏得2016戛納創(chuàng)意節(jié)的全場大獎。作為非贊助商,能在開賽前就達到如此效果不可不謂之成功。
當然,有能力贊助250名奧運選手的UA也算得上是財大氣粗。并非所有品牌可以像UA一樣,不僅贊助得了奧運場上明星運動員,又能提前在3月份就吹起營銷號角,打上一場長約半年的奧運持久戰(zhàn)。另一位非贊助商Oiselle運動品牌的CEO表示,他們更多考慮運用社交媒體進行營銷,比如創(chuàng)造一些可以暗指奧運事件的標簽來引發(fā)話題營銷,比如#大事件等不包含在Rule 40 的禁用詞語。
一些分析者也開始給中小企業(yè)支招,雖然中小企業(yè)沒有大筆預算雇傭大牌奧運明星坐鎮(zhèn),但還是有很多性價比更高的運動員可以選擇。在Rule40新政放開的情況下,可以充分利用這些贊助的運動員進行營銷活動。而且,即便是奧組委禁止非贊助商在奧運期間使用奧運IP詞匯,但假若營銷戰(zhàn)役中出現(xiàn)奧運相關的運動員,自然會引發(fā)對奧運感興趣的受眾關注,人是一個活生生的IP。
奧運營銷Rule 40的放開,向非贊助商們敞開了更廣闊的奧運營銷之門,也給官方贊助商們帶來更高的挑戰(zhàn),當然旁觀各大品牌使出渾身解數(shù)來進行創(chuàng)意絕倫的奧運競技,想必更加精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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